近日,张先生的亲戚告诉他,要搬新家了。原来亲戚申请了公租房,目前已选好房型和楼层,就等着领钥匙入住。张先生老两口也想申请公租房,不但能住新房,还是装修好的现房,自己的房子可以买卖,用卖房的钱来。但张先生不知道他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张先生今年已经65岁了,老伴63岁,两人都已退休,退休金加起来一个月可以拿到大约四千元。现居住地为南开区,不过是平房,住房面积不足二十平米。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房管局了解到,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第一种情况,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第二种符合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是,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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