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处理可以异地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交通技术监测数据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公司车辆违章处理流程
(一)驾驶车辆违章人带上车辆的行驶证、自己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到车管所的违章窗口领号排队;
(二)提交相关资料并签认处罚决定书;
(三)在领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缴纳罚款。
如果公司车辆有多次违章,可以绑定多个驾驶证在网上处理。按照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有三个驾驶证绑定,而一个驾驶证最多只能绑定三辆车。绑定可以在车管所当面办理,也能在交管12123APP上绑定。应该事先绑定好驾驶证和机动车,若是违章以后再绑定则无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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