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公司人接私活属于职务侵占罪吗
使用公司物质资源以图谋私人利益,被视为涉嫌犯下职务侵占罪。
作为一种刑事犯罪类型,职务侵占罪主要涉及到那些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特定机构中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他们通过利用自身职位上的特定优势,将其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而且这种行为的涉案金额通常比较大。
需要注意的是,职务的概念并非单一指代某一个具体岗位,而更倾向于涵盖了一系列在组织内部具有一定数量以及重要程度的职位集合或总称。
这其中的大多数职位在承担的重要责任方面类似或一致,构成了一个个重要责任群体的存在。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超市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吗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属于特殊范畴,囊括范围为公司、企业或是其他法人单位的在职员工;
2.具体而言,该罪名涉及到三类不同身份的自然人:其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但此类人群必须并非国家公务员身份。
他们作为公司的实际掌控者,具有相应权利与职权,因此自然成为本罪的主体;其二,以上公司的非董事、监事层级的管理人员、部门主管以及其他普通职员与技术工人。
这类人同样必须不是国家公务员身份,可能因为拥有特定权限,亦或是担任某些工作岗位,从而能够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进而构成本罪的主体;其三,除了以上提到的公司之外,还涉及到其他企业或单位的员工。
具体来讲,这就包含了集体制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的全体员工,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企业中的所有不具备国家公务人员身份的所有工种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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