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程序和步骤是:1.提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以及起诉状,提交给法院,法院进行审查;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3.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进行安排开庭审理;4.开庭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依法作出宣判。
离婚诉讼撤诉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的撤诉程序如下:
1、原告应在法院判决宣告前将撤诉申请书提交到法院;
2、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许撤诉,不符合条件的,不准撤诉,并依法作出判决。
撤销只要是在作出判决之前申请都可以。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撤诉之后在六个月之内是不能在起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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