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符合取保候审资格,则无法办理取保候审。只有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人,才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是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说相关的部门不批准取保候审,那么就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也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若不符合取保候审资格,则无法办理取保候审。只有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人,才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是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还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说相关的部门不批准取保候审,那么就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不批准也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 素 材 核 心 】 取 保 候 审 资 格 与 条 件 详 解 : 哪 些 情 况 无 法 办 理 取 保 候 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若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不符合取保候审资格的人无法办理取保候审,只有满足条件的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但申请取保候审时,还需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若批准,则可办理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因此,若符合以上任意一种情况,犯罪嫌疑人可办理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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