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 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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