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转让借款人不同意的要如何进行转让
借条转让不需要经过借款人的同意,只需要通知借款人即可,所以借款人不同意的,也不影响借条转让的进行,出借人与第三人正常转让债权即可。当借款人要转让债务的,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私人借条借款不还担保人会如何
私人借条借款不还,担保人要依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借款到期之后,出借人可以选择要求借款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n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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