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设没写利息,能算还我本金吗
若欠款凭据中并无明确列明借款利率,那么出借人无需承担利息交付的义务。
究其原因在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双方在合约中未有约定还款期限内的利息支付事宜,则可视为借贷关系中的利息条款为无效约定。
在此情况下,倘若债权人主张主张该部分利息的权利,作为借款人的一方有权选择不予偿还。
须注意的是,倘若借款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责任,即发生了逾期情况,那么即便之前双方对利息支付未做约定,债权人仍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追回吗
仅凭转账记录而无书面借据同样有资格进行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方须承担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首要责任。
若原告仅凭借金融机构出具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而被告方则声称转账行为是为了偿还先前的借款或者其他未清偿的债项,那么被告方必须为其声称提供充分且令人信服的证据支持。
在被告方已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其主张之后,原告方仍然需要承担继续举证证明其借贷关系成立这一重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