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区别如下:1;第九十九条至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公司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的设立及其职权;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至十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收购、,公司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第五十一条)
股东只要参与公司权益的出售,就可以是股东,而董事是公司或企业的大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一般有三种确定方式:一是依法确定;第二,公司章程;三是由股东大会决定。在这三种方式中,法律规定是最基本、最权威的。因此,董事会必须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职权的规定
股东大会的职权与董事会在有关事项的内容上相同或相近,这是必然的,因为这些都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关,但不能视为职责不清。他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他们在不同的层次上行使权力,享有不同的权力,例如,这也是一个预算计划,由一方提出,另一方批准。其他项目也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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