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之间因担保债务需要抵押房产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然后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登记完成之日抵押合同生效。
一、债务以房子抵押要怎么走程序
以房屋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债权人与抵押人要签订抵押合同,并且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需要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然后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
2.审核:银行对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查询个人征信,初审无误,银行将材料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贷款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合同签署:银行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后,通知借款人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办理担保手续: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6.贷款发放:抵押结束,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将贷款资金发放到借款人账户。
三、可以作为担保的抵押物有哪些
(一)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依法禁止抵押的财产
土地使用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人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时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及部门。
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
应提供如下文件或复印件: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五)抵押权相互之间的次序
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抵押合同签订的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进行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已办理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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