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名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书名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因此不可能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书名属于注册商标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出版,都可以受《商标法》的保护,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作品的著作权,依照中国与作者原籍国、经常居住地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集体名义注册的商标,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商品或者服务管理能力的组织控制的商标,被本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证明产地、原材料、生产方法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公民作品的出版权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生命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其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a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但未发表,a于2000年10月1日死亡的,其发表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自1980年3月4日起至2050年12月31日止,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外,出版权和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一般自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至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但是,作品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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