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轮车停路边别人撞上受伤了需要赔偿吗
若机动车停靠于路边后遭受他人碰撞,致使他人因此受伤,则此种情况下是否应当进行赔偿须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若被碰撞之车严格遵守规则,始终停在合法划定之停车位之内,那么其将无须对此事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而应由造成此次碰撞之人承担全部责任。
假如被碰撞之车是因为机械故障或其他意外原因,不得已暂时停放在停车位之外的区域,并且在来车方向已经设置了明确的警示标识,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被碰撞之车亦无需对该次事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果被碰撞之车在停车位之外无正当理由地违规停放,且在来车方向并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碰撞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三轮车与电动行车发生碰撞,谁承担主要责任
汽车间撞车,谁错谁负责;都犯错,各担责。
汽车和行人、电动车碰撞,汽车全责;但若有证据表明行人、电动车违规且汽车已采取补救措施,则可减轻汽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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