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流程如下:1、抵押设立登记申请表;2、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6、施工许可证复印件;7、抵押人为国有单位的,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8、监理公司出具的形象进度证明;9、房产测绘部门出具预测绘成果书;10、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什么是在建工程抵押房?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作为抵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具有良好的加速资金流动和促进资金融通等优点,在满足银行拓展客户的同时,又可解决企业的融资需求,现广泛地被银行所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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