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时符合急诊条件的:
职工医保患者个人先支付20%
居民医保患者个人先支付10%
对于已公布的分级诊疗病种但临床路径未确定者,医疗费用暂按下列方式结算
按照调整后的标准:
职工医保芜湖一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
从一级转到二级,市民只需再支付800-700=100元即可。
注:两次住院的累计起付线与直接住进高级医院的起付线一致,而由上级转入下级治疗的,不需要额外再付门槛费。
职工医保每次住院起付线为:
三级医院900元,
二级医院800元,
一级医院7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居民医保每次住院起付线为:
三级医院700元,
二级医院600元,
一级医院5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非芜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三级医院900元,
二级医院800元,
一级医院700元。
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扩大门诊慢性病定点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其中,各定点必须提供相应的药品。同时门诊慢性病将逐步试行按病种谈判议价机制付费。其中,血透门诊慢性病按已约定的协议执行,即实行人均定额包干,门诊慢性病限额内部分,个人负担率不超过5%;限额外部分,个人负担率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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