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指南
时间:2023-05-10 11:14:11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指南

更新时间:2013年10月30日

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管辖分工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权限划分。

1、省公安消防总队职责(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性能化设计专家论证:

a、超出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适用范围的;

b、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防火分隔、防烟排烟、安全疏散、建筑构件耐火等设计时,难以满足工程项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组织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a、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b、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c、拟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2、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1)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2)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单体建筑(车库除外);

b、国家、省级重点建设工程;

(3)对属于备案抽查范围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a、市级重点建设工程;

b、高层公共建筑;

c、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

d、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抽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所属建设工程;

e、除以上a-d项以外,市州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以及其它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3、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职责由市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二)除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外,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均应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消防 最新知识
针对南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