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8元的价格购入F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80万股作为长期投资,并支付交易税费16000元。该项投资占F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F公司为一家未上市企业,其股权不存在活跃的市场价格,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可靠确定其公允价值。鉴于此,华联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2002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500万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O.25元。2003年度,F公司报告净亏损260万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元。2004年度,F公司继续亏损60万元,未分派现金股利。2005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200万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8元。2006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400万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2元。2007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100万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6元。2008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950万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资料引自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的《中级财务会计卜书中的例5—42,文字部分略有改动,以方便读者进行成本法两种处理方法的比较、验证)。
华联公司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华联公司购入股份
因交易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故该项对F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800000×3.8+16000=3056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3056000
贷:银行存款3056000
2.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当期应分得现金股利=800000×0.20=160000(元)
因分得股利源于华联公司资金注入发挥效用之前的F公司盈余积累,故此次分得的现金股利均应作为华联公司投资成本的一种收回。
借:应收股利16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60000
3.2002年度,F公司报告净收益1500万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25元
当期应分得现金股利=800000×0.25=200000(元)
累积分得股利=160000+200000=360000(元)
累积享有收益=15000000×2%=30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300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一前期累计投资收益=300000-0=300000(元)
当期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投资收益一当期应收股利=300000—200000=100000(元),计算结果为正数,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借:应收股利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
若从经济实质的角度,这笔会计分录可解读为截至当期华联公司应享有的净收益共计30万元,而实际获得的现金股利超出了6万元,即“长期股权投资”共应冲减6万元,而前期已经冲减了16万元,故本期应将以前多冲减的10万元还原为初始投资成本。
4.2003年度,F公司报告净亏损260万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元
当期分得现金股利=800000×0.10=80000(元)
累积分得股利=360000+80000=440000(元)
累积分享有收益=300000+(-2600000)×2%=300000+(一52000)=248000(元)
累积投资收益=min(累积分得股利,累积享有收益)=248000(元)
当期投资收益=本期累积投资收益一前一期累计投资收益=248000—300000—52000(元),计算结果为负数,表示“投资收益”科目登记方向与其正常性质相反,即作为一项损失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当期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投资收益一当期应收股利一52000—80000=一132000(元),同样计算结果为负数,应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借:应收股利80000
投资收益52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F公司132000
可见,当累积享有收益<累积分得股利时,当期“投资收益”科目登记金额和方向恰好可由两次宣告日之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合计数乘以持股比例来确定。以下的账务处理将重点演示投资收益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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