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不同。律师声明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发布;而律师函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法人、组织或者个人。
2、发布方式不同。律师声明通常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律师函通常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3、目的不同。律师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招摇撞骗;律师函目的是通过律师表明权利人的主张,使责任人清楚其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律师函有哪些法律作用?
1、催款、催债是最常见的发函原因。
通常,对于纠纷不大、争议金额明确的债权债务,通过律师发函向债务人说明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多数情况下债务人会考虑继续违约的成本最终偿还欠款。
2、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
通过发送律师函可以起到制止不法侵权行为、澄清事实的效果。
3、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对于某些诉讼时效即将届满但暂时不具备诉讼条件的债权,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通过向债务人发送有权利主张内容的律师函,证明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则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4、与对方和解、协商。
当双方发生纠纷时,往往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创造和解、谈判、协商的渠道,引起对方的重视,促使对方主动进行协商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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