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并未禁止养鳄龟,但不能以食用为目的养鳄龟,其原因是: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国家林草局出台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指出,对于《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后不得以食用为目的在养龟鳖类,包括亚洲巨龟、红耳龟、蛇鳄龟、大鳄龟和部分陆龟等约10余种,可用作观赏展示用途日益受到公众喜爱,总体上可通过调整经营方向予以消化;平胸龟野外资源小,应当实施放归自然以补充野外种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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