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新增“特别程序”一编,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草案规定,“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对未成年案底进行封存,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由司法机关主动封存的,不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未成年案底封存怎样申请
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即案底,不用申请封存,是否封存是有法律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档案是应当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了的,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这也是档案封存意义所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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