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风险如何防范
时间:2024-07-06 22:12:32 20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房屋预售合同风险如何防范为了有效地规避购房合同中所存在的风险,我们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务必对相关证件进行严谨的审查核实;其次,为了避免因延迟交付房屋而带来的困扰,购房者应当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开发商所承诺的交房期限;最后,当购房者签署合同时,务必要认真研读并理解其中关于房屋面积的各项条款,确保在充分了解之后再行签字确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预售合同上登记字号是什么经过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之后,购销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将加盖一枚清晰且具有唯一性的备案印章。该印章之上所标记的数字便代表了这一份合同的独有登记备案编号。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此种由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在充分尊重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等原则的基础上,共同达成的关于购买商品房的协议,被称之为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轻购房合同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我们认为关键性措施在于对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设置明确的交房期限并深度解读和理解涉及到房屋面积的相关条款。这就意味着需要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各类文件真实可靠且具有实效性,同时在购房合同中应明确标示出交房日期,以防出现延期交付的情况发生。而当准备签署购房合同时,必须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有深入透彻的了解,尽可能规避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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