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处拘役,逃跑了,多长时间不执行了
违法人员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后,违法人员逃避处罚的,无论过多长时间,行政拘留都会有效,公安机关会采取强制措施,让当事人归案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不服行政拘留处罚的怎么办
1、不服行政拘留及罚款等处罚有法定救济渠道
对于行政拘留及罚款等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
正确的维权方法是按照决定书尾部的提示,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不服处罚决定,是否能拒绝接受决定书及送达回执
拒绝接受决定书及送达回执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公安机关照样能执行该处罚决定。
对于拒绝签字、盖章或者捺指印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将在附卷决定书或送达回执上注明,或请见证人签字证明,不影响拘留、罚款的执行。如拒绝接受决定书及送达回执,因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自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没有签字,要证明什么时候知道具体行政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三、被判拘役后能探视吗
拘役期间一般不可以探视。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全文9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