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忠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有哪些手续
1、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3、居民身份证;
4、事业单位名称变更申请书;
5、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所需的机构编制文件;
6、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7、地址变更申请表;
8、住所变更证明材料;
9、经费来源变更申请表;
10、经费来源改变的机构编制文件;
11、开办资金变更申请表;
12、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13、业务宗旨范围变更申请表;
14、明确业务宗旨范围的机构编制文件。
二、吴忠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章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三、吴忠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吴忠市政务大厅2楼综合代办窗口(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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