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书面约定财产归子女的协议是没有效的。在实际生活中,即使作了这些约定,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
从法律上来看,这等于父母未履行协议。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登记,所谓的赠与不产生效力。
一、如何理解婚后买房个人财产如何处理
婚后买房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算作个人财产:
1、如果房子是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为自己的子女去购买的,并且父母把房屋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就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使用个人财产全额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怎样才能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满足以下情况属于个人财产:1、婚后买房夫妻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的,属于个人财产;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并约定该出资是自己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理,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在婚后父母部分出资,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不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资人有证据证明该出资仅仅为自己子女赠与借贷,否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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