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应收账款,若为另一方购买本公司产品的预付款,收款凭证的会计分录为: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
实际发货时,根据相关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方:预收款
贷方: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如果立即发货,也可以直接制备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方:银行存款
贷方: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如需向银行汇出现金,则电汇(或电汇)凭证上的“汇款金额”一栏必须注明“现金”,收款人可汇出的现金与电汇第四联填写一张付款单凭单(或转账托收补充申报单第三联)并持相关身份证到汇款人银行取款。汇入银行核对相关单据后,银行应一次性办理现金支付手续。汇款凭证中未填写“现金”字样的,需要从汇款银行提取现金的单位,由汇款银行按照现金管理规定支付。从银行取款的汇款,收款人应当持汇款地有关单位的身份证或者收款人身份证明到银行取款。汇款银行向收款人询问情况,用信函和电汇凭证核对,并在信函和电汇凭证空白处注明证书的名称、编号和发行单位,收款人在“收款人印章”处签名或盖章,然后办理付款手续。用章取款的,收款人的章必须与预留章相同。
如果收款人需要在汇款地不同时间提取汇款,收款人可以在汇款银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将汇款临时存入账户,并在不同时间提取。临时存款账户只取不存。付账后,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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