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况。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讼离婚程序开始。诉状内容包括原告、被告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法院决定受理案件后,诉讼离婚程序随即开始。
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夫妻一方失踪该如何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对于这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会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全文8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