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了五险可以干嘛?
法律已规定用工单位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公积金,这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也就是说,缴纳“五险一金”不以劳动者或用工单位的意愿为准。用工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同意不缴纳“五险一金”为由不为该劳动者缴纳保险金。
根据西安市各保险经办处文件通知,根据公布的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330元。度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3694.17元。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1082.50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216.50元)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为便于计算并避免参保单位缴费金额与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结账金额不一致,建议参保单位上报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时,遇小数进位到元的整数位。如果取整数位,月平均缴费基数的60%最少要按2217元、月平均缴费基数的300%最多要按11082元申报。)
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交费基数标准按照西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1元确定(低保:月平均缴费基数的60%为¥2293元,高限:月平均缴费基数的300%为¥11463元);
另外,住房公积金的交费基数标准按照西安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473元(低保: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A、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
B、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
C、周至、户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
高限: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其中住房公积金于每年6月核准,7月起执行;而其他社会保险均为每年12月核准,次年1月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
2、失业保险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二、试用期交了五险可以要求补缴吗?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应当缴费的社会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2、社会保险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强制缴纳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没有选择权。这种情况下,职工所应当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
3、除上述社会保险费用外,其他商业保险,职工有权选择不缴纳。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强制扣发工资是违法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三、五险一金断交了如何处理
五险一金断交,员工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法要求单位缴纳,纠正违法行为。单位不缴纳五险一金的后果如下: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社会保险费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企业未能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将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