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防止嫌疑人逃跑,隐匿,自杀等。如果嫌疑人被查清楚确实有罪,被法院审理判刑了,就不叫嫌疑人而叫犯人,就会被关押到监狱。如果被判的刑期比较短或者拘役一类的刑罚可以在看守所执行.监狱用来关押已被法院宣告有罪的犯人。
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在哪里
一、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在哪里
1、看守所和监狱的区别如下:
(1)看守所和监狱关押的人员不同:看守所关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监狱关押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2)看守所和监狱执行的主要任务不同:看守所的任务是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3)看守所和监狱的主管部门不同:看守所的主管部门是人民检察院,监狱的主管部门是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4)看守所和监狱关于家属会见的规定不同:看守所的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罪犯在监狱服刑的,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八条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十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二、可以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
2、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3、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看守所应当凭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逮捕证收押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送至看守所羁押时,看守所应当在拘留证、逮捕证上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达看守所的时间。
查获被通缉、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应当持通缉令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并经寄押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送看守所寄押。
临时寄押的犯罪嫌疑人出所时,看守所应当出具羁押该犯罪嫌疑人的证明,载明该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羁押原因、入所和出所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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