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判决书正式生效之后,对被判刑者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开始在监狱中服刑,法律并未对此做出统一的具体规定,但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会在一个月之内顺利完成。在此期间,执行机关有责任将罪犯迅速收监,同时也需向其家属发出通知。对于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来说,当他们的刑期届满之时,执行机关必须向他们发放释放证明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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