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开庭刚满18还能起诉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吗
法律明确规定,年满18周岁后仍可寻求对未成年时期抚养费用进行补偿,然而,主张这些抚养费用的诉讼有效期为两年。
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父母给予子女抚养费用的义务一直持续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在此期间内,父母向子女追讨抚养费用并不受时间的严格限制,然而当子女年满18周岁时,即开始适用诉讼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出了抚养费可以去看孩子吗
支付抚养费用并不影响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即便在未获得抚养权的情况下,当事人依然有权探望自己的子女。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离婚之后,如果父或母并没有直接承担起照顾和管教子女的责任,他们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益,而另一方则有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与协助。
同时,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干预探视过程,否则将会受到司法机关的严厉惩罚,包括但不仅限于拘留以及经济罚款等强制手段。
然而要注意的是,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及探望过程,并无直接的执法权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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