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一、什么股东有表决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享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股东权利分类是怎样的
股东权利分类如下:
1、根据行使权利的目的,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我利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行使的权利,如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股份转让、股息和股息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等。共同利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行使的权利。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法院应当宣告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召集股东临时会议或者自行召集;
2、根据权利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特殊股。前者是指一般股东享有的权利,后者是独家特别股股东享有的权利。特别股股东权利的范围、行使顺序、数额、优惠待遇限制一般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规定;
3、根据权利的性质,可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前者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剥夺章程或者股东大会的权利,如特殊权和共同权利,后者是指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剥夺的权利,其自身权益大多属于此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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