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卡离职后多久不能用了
看具体情况,辞职后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辞职后,单位停止为你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你的医保账户将于停止缴费的次月封存,暂停享受本市基本医保待遇。账户封存期间,账户内的资金余额仍可继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用于门急诊就医,持医保卡结算,账户资金用完为止,不享受其它医保待遇。
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超过3个月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不补缴欠费的,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再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二、工伤不能用医保卡吗?
1、如果是工伤的应该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是不给报销的。2、例如:《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下列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船舶或驾驶无证机动车船舶等受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医疗机构挂床住院或同时在两家以上(含本数)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三)住院病人经该医院或社会医疗保险专家鉴定小组鉴定,确认符合出院的,从确认的第二天起所发生的费用;(四)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院以及市外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急救除外);(五)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我想咨询一下离职后医保卡多久冻结
离职后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继续使用,但是如果一直处于未缴费的状态话,一般次月就会冻结。离职后公司要在十五日帮劳动者办理退保手续,此时如果已经应聘了新单位则由新单位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医保卡激活了多久能使用
一般社保卡激活之后可以立即使用,但是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第4个月开始生效使用。含有两个账户: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持卡人领卡后须凭本人持有效件和社保卡,到当地范围内任一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激活,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参保人确实有事不能亲自去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第十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和部署社会保障卡的跨地区应用,实行跨地区应用接入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各地用卡环境的一致性和安全性检查,检查通过的予以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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