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婚姻,买卖婚姻是明令禁止的,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一、重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如何争取
重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可由男女双方协商。重婚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当事人生育的子女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子女不满两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可以撤回吗?
首先,如果出现了胁迫结婚的情形,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出现这两种情况,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婚姻。
另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从来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最后,婚姻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未婚同居财产需要怎么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分割一般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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