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离婚孩子的判法:
1、若生母与继父离婚,且子女不再与继父共同生活的,该子女与继父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继父无权主张抚养权;
2、若子女继续与继父共同生活的,继父可依法争取抚养权。
一、继子与继父母之间享有继承权吗
继子与继父母之间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法律规定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继子女在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独自生活,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二、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能否解除
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能解除。如果继父母、继子女一方死亡,抚养关系可以因此而解除。如果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那么未成年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抚养关系也可因此而解除。另外,既然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所以双方还可以通过协议依法解除。
三、如何确定继子女的继承权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扶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所以,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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