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到凶宅二手房怎样解决纠纷
买到凶宅二手房的解决方式是可以要求退房,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卖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买方可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确认基本信息无误。一是房屋本身的基本情况,二是卖方的信息;
2.注意房屋价款的约定,包括与其协商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具体支付时间;
3.税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明;
4.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5.注意签字以及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二手房定金合同违约怎样赔偿
要根据违约方而定,如果是出卖人违约的,其赔偿标准为定金双倍返还给买受人;如果是买受人违约的,其赔偿标准为定金归出卖人所有,无权要求返还;如果双方都没有违约,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的,定金应退还给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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