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拘役刑期计算:法律规定的拘役天数怎么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执行。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二、管制拘役的刑期有什么不同
(一)拘役期限的不同
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
(二)执行机关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三)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四)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其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则不同,判有无期徒刑的将会无偿参加劳动,不会给其报酬,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五)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不同
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而这个有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三、管制拘役的刑期规定
(一)拘役的刑期是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
(二)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管制并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对犯罪的人身自由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限制,限制的形式便是使犯罪分子置于人民群众和一定的机关的监督下,使其在监督的压力下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去恶从良的社会效果。
那么,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矫正方式和社会目的,管制的期限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当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期限,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一)一般情况,判处管制的期限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2年;
(二)如果同时犯有多种需要判处管制的罪行,则最后一起判罚时总期限不能超过3年;
(三)如果在判处管制之前,被公安机关羁押的,可以折抵刑期,折抵的办法是羁押1日,折抵管制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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