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的时间该怎么确认
1、股权转让的时间为公司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新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限制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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