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按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执行的规定处理。
2、在判决生效后二年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可以向做出判决的法院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规定
(1)《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2)《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3)《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
第四百六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全文3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