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方式: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请求解散。
一、解散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如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二、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情形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被撤销原公司登记是否要解散
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应当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登记被撤销的,必须将公司解散,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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