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的抚育费,主要按照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如果给付人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进行给付。如果给付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给付数额可以参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如果抚育费是用来抚育两个子女以上的,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给付抚育费可以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民法典子女抚育费变更的条件
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般子女抚养费在离婚时就已经定下来,但由于市场经济存在变化以及其它因素,导致如若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时,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法条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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