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讨论父亲的赡养问题,丈夫和小叔子发生争吵,妻子闻讯后参与争吵,进而升级为叔嫂互殴,嫂子挥刀将小叔子砍成轻伤。8月20日,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唐XX有期徒刑7个月。
廖YY和廖ZZ是富川县的一对同胞兄弟,廖YY家住柳州,只有节假日才回老家看望亲人。今年端午节回来探亲,廖YY顺便和哥哥廖ZZ一起商量老父亲的赡养问题,因意见不合发生争吵,廖ZZ的妻子唐XX闻讯后参与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廖YY将唐XX推出房间外面时将唐XX推倒在地,唐XX一怒之下到厨房里拿菜刀在手上骂廖YY,廖YY冲出家门外面推唐XX,被告人唐XX遂挥刀将被害人廖YY右季肋区、右膝内后侧砍伤。
经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廖YY的伤情程度为轻伤二级。同年6月19日,被告人唐XX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XX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由家庭矛盾引发,在争吵过程中被害人将被告人唐XX推倒使得矛盾激化,有一定过错;被告人唐XX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均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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