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为责任同等的情况有:1、机动车追撞到了前方同一车道内正在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情形;2、在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到了相关车道内行驶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情形;3、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4、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5、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双方当事人均有以上情形的,为同等责任。
一、摩托车直行与转弯小车相撞谁责任
摩托车直行与转弯小车相撞谁的责任问题要根据其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小车责任大。
两台车辆是对向行驶的状况,小车左转弯,摩托车撞了小车的右侧车门;或者小车与摩托车在同方向两条车道上行驶,摩托车撞了小车的左侧车门,小车责任大。
原因:
1、根据交通法的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2、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二、摩托车责任大。
两台机动车是同方向行驶状态,在小车左转弯时摩托车超车,摩托车的责任大。
原因: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后车不得超车。
三、考虑的其他因素
1、摩托车是否超速;
2、摩托车是否超载;
3、摩托车是否按照规定紧靠右侧行驶。
二、车辆在虚线变道的路口会被处罚吗?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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