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一人一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国籍的选择尊重本人意愿,不强制或违背本人意愿选择国籍。如果中国公民在别的国加获得别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双重国籍的扩展资料:
拿到绿卡是否要注销户口问题询问中国当地公安机关,得到这样的答复:你有绿卡,就是长期在美国居住,户口是指你的居住地,你不在这里居住了,当然要注销。如果以后要回到中国居住,就要取消绿卡再报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
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也就是说,出境定居的人,也应该注销中国户口。
《上海市常驻户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全文6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