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口企业付汇需要什么资料
付汇之前首先要确定企业是否在外汇局登记的进出口名录里面,(报组织机构代码证可查)。确定之后就准备资料付汇:(进口合同、进口发票)要盖章再复印再盖章(供应商用A4打的),要付汇的付汇证明联、(购买外汇申请书、境外汇款申请书)(银行有卖)、电子口岸卡(有些公司需带,有些不用)在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注册的就不用带,还有一张盖好章的支票(一般都是银行的人帮填金额)。
二、税费规定
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因此,外贸商业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不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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