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家属绑去投案的这种状况不算是自首,但是只要犯罪嫌疑人能够如实的供述犯罪事实,在量刑的时候还是可以适当的从轻处罚的,至于自首,必须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主动投案自首对量刑是很有利的。
一、哪些情形是自首
依据我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电信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二、自首的情节认定是如何的
自首的情节认定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自动投案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三、交通肇事逃逸哪些行为是自首
交通事故逃逸后自首认定标准是:
1、逃逸人主动向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如实交错事实;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者打电话给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待处理并如实说明犯罪事实的;
3、逃逸人在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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