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释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1、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述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者随意殴打多人的;经常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后果的。
3、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可以达37日,当事人会被羁押在看守所。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
4、从刑事逮捕起算公安阶段一般为2个月,检察院阶段一般为一个半月,法院阶段一般为2个月。一般来说,刑事案件在半年至2年内会有判决结果。
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司法解释中明确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应立案追究。
2、两个罪名在主观和客观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重合。如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希望或放任某种结果的发生,客观方面都是造成了财物的损毁,侵犯了公私财产权。
3、而两罪的不同之处最明显的是寻衅滋事罪的入罪门槛是2000元,低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5000元,这也是司法实践中,很多不构他罪的行为有时被归为寻衅滋事罪的重要原因。
4、在此,试从主观故意和客体两个方面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求得出较为明确的结论。
三、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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