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购买人寿保险的最终目的是在事故发生时或被保险人达到领取保险金年龄时,从人寿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或给付。因此,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填写申请表。“索赔申请表”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填写。申请书必须如实填写,以免延长调查时间。三。颁发证书。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索赔申请书、最新付款证明及相关证明,以供核实。死亡、伤残的,提供死亡证明和伤残鉴定证明;门诊治疗的,提供门诊处方单和病历;发生交通事故的,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确认书。
4。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后,应当调查核实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5。经保险公司批准后,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领取保险金。《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索赔期限为五年,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仍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第二,人身保险索赔期限保险人应当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也应当承担通知保险事故发生的义务。只有及时通知保险人,才能帮助保险人进行调查和准确的理赔核实。因此,我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消灭。被保险人或者人身保险受益人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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