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返还彩礼发生纠纷彩礼是否应返还
1、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给付彩礼后未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3、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造成对方生活困难除外)。
4、虽未登记结婚但已经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彩礼。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二、返还彩礼纠纷被告如何确定
1、男方或男方父母等将彩礼明确说明给付女方或女方父母的,女方或女方父母接受的,因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应将女方或其父母作为被告;男方或男方父母等将彩礼未明确说明给付女方或其父母的,如发生纠纷接受人相互推托的,提出诉讼时可将女方和其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2、男方或男方父母等将彩礼给付女方,女方将此彩礼交付其父母,其父母用于置办结婚物品较少或没有置办的,如提起诉讼时,可将女方作为被告,其父母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诉讼;男方或男方父母等将彩礼给付女方父母,女方父母为女方婚嫁置办了结婚用品,或将彩礼给付了女方,如出现纠纷而诉讼时,则可以女方父母作为被告,女方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诉讼。
全文4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