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兑现售楼广告承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售楼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屋与广告宣传不符怎么处理
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这里需要区分广告上的描述是一般的,比较抽象的描述,还是具体的,对价格确定有影响的描述;
如果是后一种,只要买卖双方,就广告所涉的房地产建立了买卖关系,开发商就要受广告内容的约束,一旦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售楼员口头承诺需担负责任吗
售楼部置业顾问对其口头宣传与承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售楼部置业顾问的口头宣传与承诺,还不是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销售策略,正如应该售货员在吹嘘其商品是全世界最好的由于,口头的推销与书面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有区别的。
房产买卖合同最后都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签订书面合同本身就是双方约定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之前的口头宣传与承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购房者签订合同,就是对合同的条款认可。
三、买过腰线房可以否起诉
当事人在买房时,开发商和销售没有明示为腰线房的,属于售楼人员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存在一定欺骗成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撤销。退房分两种情况:约定退房: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有约定退房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双方另行协商约定违约责任后退房。法定退房:开发商出现以下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1)延迟交房;(2)规划变更;(3)房屋质量不合格;(4)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5)开发商把房子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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