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继承房产可以直接去房产部门过户吗
遗嘱继承房产并不能直接前往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若希望依据遗嘱过户房产,需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
1.继承人应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以获取准确的房产信息。
3.持相关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这是过户的关键步骤。
4.还需前往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并换领新的产证,完成整个过户流程。
因此,遗嘱继承房产并非可以直接去房产部门过户,而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逐步办理。
二、遗嘱继承人非直系
遗嘱继承人确实可以不是直系亲属。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具有立遗嘱的自由,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意味着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可以指定非直系亲属作为继承人。
2.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个体意愿的尊重,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分配。
因此,遗嘱继承人非直系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遗嘱不能剥夺继承权
1.遗嘱不可以剥夺精神病人的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精神病人由于精神状况的原因,往往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属于法律应当特别保护的群体。
(2)如果遗嘱未保留精神病人的继承份额,将导致遗嘱无效。
2.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在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方可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这一规定确保了精神病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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