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政策。上述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每2年定期检验时,车主将涉及车辆的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下载地址详见交管局官方网站),直接到车管所武昌总所、汉口分所、沌口分所、绅宝汽车市场、黄浦汽车市场、汉西汽车市场、黄金口汽车市场、各区交通大队车管窗口和全市机动车检测站等48个办理窗口(具体地点详见交管局官方网站)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环保检验。同时,车主也可以拨打4008000122通过“网上车管所”办理免检车辆检验标志核发业务。
适用免检政策的车型范围
车型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此项措施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可享受免检政策的次数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享受2次免检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享受1次免检政策;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的,不能享受免检政策。
不能享受免检政策的六种情形
1、车辆在2010年8月31日(含)以前注册登记;
2、属于《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规定的“面包车”(即: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宽高比小于等于0.9,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3、行驶证记载的核定载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
4、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5、距车辆出厂日期超过4年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车辆曾经作为营运车使用(即使用性质为营转非、出租转非)。
需要特别注意的
1、对属于免上线检测的车辆,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要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2、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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